影響鹽霧腐蝕實驗測驗成果的要素
鹽霧實驗箱的鹽霧沉降量作為鹽霧實驗箱中心目標,規范沉降量為1~2ml/80cm2·h,實驗過程中若一臺取1.2ml/80cm2·h、另一臺取1.2ml/80cm2·h,則盡管都在規范沉降量內,但檢查成果必定會有出入。遇此狀況,可直接經過實驗過程中鹽水的總耗費量來進行比較;沉降量的搜集疑問:耗費量是正常的,可是沉降量卻很小。
遇到這類疑問,首先要思考鹽水是不是有走漏,也就是說耗費的鹽水并沒有*的噴出來。其非必須思考噴嘴是不是有決裂、集霧漏斗的是不是出現歪斜、集霧器和漏斗之間的軟管是不是阻塞等原因。如沉降量無法得到實在的反映,則會給使用者形成噴霧量偏小的誤解。
溫度的設定:假如鹽霧實驗箱的溫度設置上有差異,無疑會對檢查成果形成差異;鹽水的濃度疑問:規范的鹽霧實驗濃度為5%(鹽、水質量比為5:95),假如鹽水的濃度過大,則會加大樣品的腐蝕程度;
鹽水酸堿度疑問:規范鹽水裝備好以后,其PH值應該是中性的(PH值在6.5~7.2之間)。但有些鹽的純度沒有到達請求、或許受到水質的影響,配出鹽水的PH值往往不在請求的范圍內。所以請求裝備鹽水后,需要經過PH試紙測驗其酸堿度,高于這一規范的,加幾滴Hcl進行中和;低于這一規范的,加一些NaoH進行中和。直至PH值呈中性停止。要知道,一旦使用不呈中性的鹽水做實驗,其對樣品的腐蝕程度是成倍增長的。(如:當PH值等于3.5時,其腐蝕程度是PH值等于7.0時的7~8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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